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进公开听证工作要求,丹寨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对韦羽瞳涉嫌故意伤害案拟作不起诉公开听证。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案由:故意伤害罪
侦查机关:丹寨县公安局
公开听证时间:2025年4月25日上午10时00分
公开听证地点:贵州省丹寨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室
检察官:黎应洪
检察官助理:扈誓洪
丹寨县人民检察院
202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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