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1日上午,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丹寨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县委第三巡察组组长胡贤春主持召开与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安黔的见面沟通会,通报了有关工作安排。会上,巡察组副组长刘洪涛组织学习了巡察工作通知,巡察组组长胡贤春就即将开展的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刘安黔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县委第三巡察组副组长及巡察组全体成员出席会议,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同志和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

胡贤春强调,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县委高度重视巡察工作,巡察作为巡视向基层的延伸和拓展,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实现监督全覆盖的重要举措。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配合做好巡察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坚守政治巡察定位,紧扣“四个聚焦”开展政治监督。要坚持同题共答,共同完成好县委交办的巡察任务。
刘安黔表示,县检察院将迅速统一思想、主动接受监督,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巡察组工作要求上来;在接受巡察期间,将严守工作纪律、坚决服从巡察组的安排要求,全力配合巡察;对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及问题认真研究、深刻剖析,抓好整改落实,增强巡察实效,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
县委第三巡察组在县检察院开展集中巡察一个月左右。开展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18586536316,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上午8:30至下午17:30。邮政信箱:贵州省黔东南州A170号邮政信箱,收信地址:县委巡察办,信件接收人:刘盛能。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县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党员干部和重要岗位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上述范围之外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有关职能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