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保护我县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安全,维护正常的市场管理秩序,实现“林地无天网毒饵、流通无野生动物运输、市场无野生动物交易、酒店无野生动物经营”,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4月27日丹寨县检察院与县森林公安局等执法部门,在全县开展大规模的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执法专项行动联合大检查。
当日上午,专项行动分为两个小组对县城各餐馆、酒店进行检查。下午,两个检查组分赴南皋、兴仁片区和雅灰、排调、扬武片区进行检查。行动组在雅灰集贸市场的公路边查获疑似箭猪的野生动物1头,在排调镇党早养殖场查获疑似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红腹锦鸡1只。此次行动,共检查县城及六个乡镇酒店、餐馆30余家,集贸市场及花鸟市场6个,养殖场4家。针对检查发现的涉嫌非法收购、出售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检察人员建议公安机关作进一步的调查取证和深挖犯罪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相关责任人依法进行立案侦查,以强大的攻势和威慑力惩罚违法犯罪分子。
通过此次行动,既严厉打击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行为,起到了震慑作用。同时,也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确保野生动物资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