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在丹寨县检察院的依法督促和监督下,县环保局、安监局、公安局、国土局及龙泉镇等部门联合执法,对该县汞矿区域高排车间“土法炼汞”“窝点”进行取缔。
土法炼汞窝点
高排车间是二十世纪六十、七十年代丹寨汞矿厂产矿量较大的矿区之一,八十年代后期,随着汞矿厂的撤销而停止开采。此后该地区小作坊“土法炼汞”暗中生产,屡禁不绝。该县在2015年开展的“土法炼汞”专项治理活动中,曾对该区域内的土法炼汞窝点进行取缔捣毁,关停取缔了12个土法炼汞小炉窑,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今年以来,一些不法人员又在该矿区内私自开设小炉窑秘密炼汞,给该地区生态环境埋下了较大隐患。丹寨县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后,主动介入并督促县环保局履行环境监管职责,及时打击治理。
县环保局查封设备
在联合执法过程中,丹寨县环保局现场对违法行为责任人下达查封扣押通知书,对土法炼汞的锅、灶等设施予以查封。针对是否涉嫌环境违法犯罪问题,检察人员建议环保部门对矿渣排放区域及周围环境及时开展抽样监测,进一步核实情况,对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县公安机关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