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站内搜索:
首 页      检察要闻      领导介绍      案件快报      检察动态      队伍建设      便民服务      法律法规      专题专栏
本院简介
丹寨检察微博
丹寨检察微博
丹寨检察微信
丹寨检察微信
视频中心 更多>>
入村宣讲十九大精神
入村宣讲十九大精神
当前位置:首页>>案件快报
丹寨县检察院举行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示证会
时间:2017-11-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8月9日,丹寨县检察院组织召开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示证会,就被害人家属不服该院不起诉的处理决定进行公开示证,申诉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信访局等有关部门代表参加了示证会。

  该案系2015年9月17日发生的交通肇事案件,犯罪嫌疑人为吴某,侦查机关侦查终结后移送丹寨县检察院审查起诉,2016年8月9日,该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不起诉吴某,死者之妻与两个儿子不服,向检察院申诉。


  为使申诉人信服,丹寨县检察院在征求申诉人意见后,组织召开了案件公开审查示证会,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5名案外人士参加。示证会上,该院对证据进行分类,采用现代科技,通过多媒体向在场人员展示案件证据,示证结束后,申诉人、原案承办人、复查承办人与受邀人员就案件事实、证据和认定的法律依据相互提问、展开讨论,在休会后,受邀人员对案件进行评议,形成示证评议意见。与会的受邀人员均认为该案现有证据不充分,不能排除合理怀疑,一致表示,认可丹寨县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


  此次公开示证会,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增强办理刑事申诉案件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保证办案质量,促进社会矛盾化解,维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提高丹寨县检察院执法公信力。

  据悉,举行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示证会在全州尚属首次。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贵州省丹寨县人民检察院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